淘宝网调整鞋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12月1日生效
11月25日消息,淘宝网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淘宝平台鞋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鞋类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争议,淘宝网将调整《淘宝平台鞋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11月24日公示,将于12月1日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变更点如下:新增鞋类商品的适用范围,纳入了一级类目为童鞋/婴儿鞋/亲子鞋的商品;调整鞋类商品的维修周期。
具体来看,变更后,本规范适用于发布在或应发布在天猫及淘宝网以下类目商品的交易纠纷处理,一级类目:流行男鞋、女鞋、运动鞋new、童鞋/婴儿鞋/亲子鞋。本规范不适用于以下情形:买家自行修理、裁剪,商品无法保持原样的;因买家穿着、保养不当,或人为破坏而导致商品破损的;超出本规范规定的服务时限的;销售时卖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
变更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卖家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履行以下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不得以鞋盒包装破损、灭失为由拒绝履行售后服务:买家签收商品后的7天内,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买家签收商品后15天内,淘宝支持买家维修需求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卖家无法履行更换义务的,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
买家签收商品后30天内且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在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买家签收商品后90天内且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在100元及以上的,淘宝支持买家维修需求。若卖家逾期未履约的,则应为买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否则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由买家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卖家承担。
举证要求:买家可提供商品质量问题清晰可见的实物图片证明商品质量问题情况属实。买家可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或鉴定报告或当地消费者协会认定的质量问题报告证明商品质量问题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