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交易时效规定 12月16日生效
12月9日消息,苏宁易购今日发布《苏宁易购交易时效规定》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服务平台消费者,根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对商家未发货审核退款金额进行更变,新增“钻石会员”的会员身份,并提供专属特色服务。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12月9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12月16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金钻会员,且订单付款金额小于500元,除特殊类目外,消费者申请退款,系统将自动同意退款申请。
《苏宁易购交易时效规定》显示,买家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第一个工作日,苏宁易购通知易付宝打款给商家。延长自动确认收货时间:订单点击发货起,第十天在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前,系统将自动校验此订单物流状态为“配送中”或“待取件”等代表订单未签收的状态,系统将对此订单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延长3日,单笔订单最多可延长3次。
自买家填写退货信息之时起,商家在168小时内未确认收货,也未拒绝的,苏宁易购通知易付宝退款给买家;若买家退货物流显示已签收,且商家签收倒计时>72H时,苏宁将缩短退款时效为72H。
买卖双方就退款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苏宁易购客服介入的时效规定如下:买家申请退款的,当买卖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自商家拒绝退款申请之时起,买卖双方即可申请苏宁易购客服介入处理;苏宁易购客服介入处理后,交易超时会自动停止;买家发起客服介入的,苏宁易购客服将在24小时举证期后根据双方的举证介入处理。
买卖双方就换货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苏宁易购客服介入的时效规定如下:买家寄回换货商品后,商家拒绝“确认收到退货”,当买卖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自商家拒绝“确认收到退货”之时起,买卖双方即可申请苏宁易购客服介入处理;苏宁易购客服介入处理后,交易超时会自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