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发布营养保健类目产业带招商激励政策(2023.2.15-2023.3.31)
3月7日消息,京东近日发布营养保健类目产业带招商激励政策(2023.2.15-2023.3.31)(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显示,为进一步降低商家入驻门槛,引入更多产业带POP潜力商家,同时拉齐交叉类目的保证金,京东开放平台拟对营养保健类目产业带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
商家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入驻,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标准,可享受1000元保证金政策。标准1为京东开放平台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极速版、京东国际、京东小店商家除外)。标准2为商家注册地在以下产业带城市,且主营类目为营养保健下的对应二级类目:吉林长春市产业带,营养保健-补肾强身类目;山东济南市、青岛市、威海市产业带,营养保健-维生素/矿物质,运动营养,增强免疫,保健饮品类目;苏州产业带,营养保健-其他营养保健类目;广州产业带,营养保健-其他营养保健类目;新疆产业带,营养保健-补肾强身类目。
在激励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缴费且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商家,入驻时备注“招商经理邀请码【宇航+JDH6188】”,可享受1000元的保证金政策(若商家符合条件但未备注,将默认按照现有阶梯质保金要求,按照10000元保证金标准收取)。当商家新增了更高标准保证金类目或三级类目成交金额达到下一阶梯保证金标准时,仍需按照《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阶梯保证金管理规则》完成保证金补缴。
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得政策激励的资格: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目录》;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在考核期间及返利单生成后90天内,商家店铺是停用状态的,则本政策失效,未执行的返利不再执行,已执行的京东有权收回;返利单生成后,推送商家后台45天内商家未确认的,则返利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