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 4月17日正式生效

  4月11日消息,天猫平台今日发布关于新增《天猫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的规则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营造健康的经营秩序,规范平台商品信息,平台拟新增《天猫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本规则于2023年4月11日公示,将于2023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为规范商家进入特殊市场或销售特殊类目商品,根据《天猫规则》、《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特殊类目的商品发布规范,对应类目的商品须同时符合上述相关规则、协议与本规范。

1.jpg

2.jpg

  本规范适用于在天猫平台所有售卖定位器商品的商家。定位器,指可以利用GPS卫星定位终端对远程目标准确定位,实时查看、远程查看、防盗反劫通过手机、网络、PDA随时随地查询目标位置的设备。

  定位器商品仅限在汽车用品/电子/清洗/改装->汽车电子防盗安防->定位器类目发布。

  商家发布定位器商品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不得有任何二次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平台服务费、平台激活费、设备激活费、卡激活费、流量充值费、各种续费等)行为存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家需真实描述产品功能与所提供的服务,不得夸大宣传。定位器用途仅限汽车防盗、老人小孩走丢、宠物家畜家禽防丢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场景;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详情页出现任何隐晦暗示非法用途的描述,同时须在商品详情页增加消费提醒:“禁止用于非法用途”。

  天猫平台近日还发布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为了给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天猫将对《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3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于2023年4月6日正式生效。

3.jpg

  变更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分别指什么?平台商业信息是指基于平台提供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服务等,平台收集、存储、加工而成的或平台自主开发的所有公开或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量、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数据、信息。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订单相关信息、身份证信息、匿名购买买家的会员名等。

电商资讯*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文章网址:http://www.cnecn.com.cn/hangye/lingshou/2023-04-11/10546.html
赞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