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新增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 4月17日正式生效
4月11日消息,天猫平台今日发布关于新增《天猫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的规则公示(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营造健康的经营秩序,规范平台商品信息,平台拟新增《天猫定位器类目商品发布规范》。本规则于2023年4月11日公示,将于2023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为规范商家进入特殊市场或销售特殊类目商品,根据《天猫规则》、《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特殊类目的商品发布规范,对应类目的商品须同时符合上述相关规则、协议与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天猫平台所有售卖定位器商品的商家。定位器,指可以利用GPS卫星定位终端对远程目标准确定位,实时查看、远程查看、防盗反劫通过手机、网络、PDA随时随地查询目标位置的设备。
定位器商品仅限在汽车用品/电子/清洗/改装->汽车电子防盗安防->定位器类目发布。
商家发布定位器商品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不得有任何二次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平台服务费、平台激活费、设备激活费、卡激活费、流量充值费、各种续费等)行为存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家需真实描述产品功能与所提供的服务,不得夸大宣传。定位器用途仅限汽车防盗、老人小孩走丢、宠物家畜家禽防丢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场景;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详情页出现任何隐晦暗示非法用途的描述,同时须在商品详情页增加消费提醒:“禁止用于非法用途”。
天猫平台近日还发布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为了给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天猫将对《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3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于2023年4月6日正式生效。
变更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里的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分别指什么?平台商业信息是指基于平台提供的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服务等,平台收集、存储、加工而成的或平台自主开发的所有公开或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量、成交额、搜索、浏览、加购、订单、评价等数据、信息。他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订单相关信息、身份证信息、匿名购买买家的会员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