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与权限开通条件公布

  11月24日消息,腾讯公布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与权限开通条件。公告显示,视频号橱窗功能(即基础的商品信息分享功能)的开通条件是,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足额缴纳视频号橱窗保证金。

  对于已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申请开通直播间商品分享权限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足额缴纳视频号橱窗保证金。对于未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申请开通直播间商品分享权限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有效关注数*1000人以上;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足额缴纳视频号橱窗保证金。

来源:视频号规则分布平台

  对于已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限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符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等内容规范;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对于未开通视频号小店的视频号账号,申请开通短视频商品分享权限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有效关注数1000人以上;符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等内容规范;完成微信支付实名认证。

  所有申请开通商品信息分享功能的视频号账号,需符合平台规则,视频号账号状态正常,未处于正在被平台限制的状态。

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与权限开通条件

  来源:视频号规则分布平台

  按照官方定义,“有效关注数”是指关注视频号账号的正常用户数,不包括平台判定的可疑的、非正常使用用户(如使用外挂、参与刷量等)。当前有效关注数不包含申请开通当天新增的关注数。

  本《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与权限开通条件》生效后,符合开通条件的视频号账号首次开播时,将自动开通商品信息分享功能。

  未满足开通直播、短视频商品分享权限条件的账号,建议持续发布原创优质视频内容或进行优质直播,积累更多有效关注数,达成开通条件。视频号橱窗达人定义以《视频号橱窗带货规则总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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