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1-5月网络零售额达2184.3亿元
6月14日消息,据大众日报报道,近日,山东省商务厅举行促消费专场新闻通气会,通报山东今年以来引导消费提质升级、发放消费券等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商务厅积极推动实施传统消费升级和新兴消费扩容行动,举办“2022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积极畅通双循环,融入全国大市场。1-4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32.0亿元。
今年前五个月,山东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为2184.3亿元,同比增长14.1%;实物网络零售额为1891.7亿元,同比增长18%。
“为提振信心释放潜力,加快消费市场恢复发展,省本级和相关市将统筹财政资金,联动发放汽车、家电、餐饮、零售等消费券,总量将超过9亿元。”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副处长贾士龙介绍,除了发放消费券,山东还于6月4日启动了“2022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
活动以“至诚山东·乐享消费”为主题,分为“约惠春夏”“礼惠金秋”“钜惠暖冬”三个消费季,将围绕汽车、家电、优质商品、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7个板块,举办200场以上系列主题促销活动。目前,“约惠春夏消费季”已在山东16市同步展开,将举办77场主题活动,助推山东夏日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图源:山东省商务厅网站
今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发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十三条举措,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通知》提出,山东省将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行动,通过发挥济南、青岛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临沂、菏泽发展直播电商、农村电商典型经验,深度挖掘各市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各市网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
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当年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增幅,且增幅列全省前5位的市,给予每市补贴100万元;对当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且排名全省前5位的市,给予每市补贴200万元。
《通知》提出,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