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鼓励传统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对接第三方平台

  7月12日消息,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对荆门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和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等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快递物流发展水平,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在中心城区新建3至5个快件处理中心、仓储配送中心,新建50个以上智能快件箱、无接触取餐柜等基础设施,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服务体系,提高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推动电商物流数据互联互通,支持本土物流企业建设2至3个具有一定水平的网络货运平台,降低综合流通成本。培育引进2至3个重点供应链管理、智慧云仓企业,促进物流快递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大力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快递进村”工程,整合资源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农产品冷链运输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中心城区重点支持荆楚科创城、杨家桥专业市场集聚区、荆门国际内陆港物流集聚区建设集电子商务、信息软件、设计研发、金融配套、仓储物流、商贸会展等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园区。鼓励传统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对接第三方平台,提高线上销售占比。每年引进20家以上以网络零售、网络批发、现代物流、同城购物等业务为主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引导30家以上骨干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建立农副产品进城、工业产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同时,《实施意见》对支持快递物流水平提升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对年中转量达到5000万件以上的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在本地年缴纳1000万元以上运输增值税的自建网络货运平台,视缴税额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服务电商企业不少于20家、年快递中转量不少于600万件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及云仓,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实际使用率超过60%的邮政、快递企业(直营分公司),视站点实际使用率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从2022年起连续5年,市、县(市、区)两级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另据了解,今年3月,海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涉及邮政快递业的具体奖补额度为:对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贴。对邮政、快递企业购置快递智能分拣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快递进村、快递进厂、快递出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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