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3月3日至3月8日停牌

  2月28日消息,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或公司)今日发布关于“20STO02”停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鉴于公司将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日。本次持有人会议将审议《关于拟提前兑付“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议案》。为保证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23年3月3日开市起至2023年3月8日停牌。

  申通快递表示,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申通快递近日发布关于召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7日(星期二)9:00-10:00。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并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需将本公告所附的表决票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于2023年3月7日17:00点前发送至受托管理人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寄送至受托管理人处的邮寄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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